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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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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_臺灣高等法院105年度上字第105號確認當選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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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6年第2季編號:2
    裁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裁判字號:105年度上字第105號
    裁判案由:確認當選無效
    裁判日期:105年9月29日
    裁判要旨:

    農會法第20條之1及農會理監事候選人實際從事農業資格認定及審查辦法(下稱從事農業資格審認辦法)既已明定農會理監事候選人資格,且無文義不明或過於狹隘之失,亦與其立法目的並無杆挌,更無從認定農會理監事候選人資格與農業發展條例第39條規定或該條文授權訂定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下稱農業使用核發證明辦法)之立法目的係屬相同或相類似,自不應逾越法條文義範圍,恣意將農業使用核發證明辦法之規定,作為農會理監事候選人資格要件,增加農會法第20條之1、從事農業資格審認辦法等法令所無之限制。
    相關法條:農會法第20條之1

    • 發布日期:110-01-11
    • 更新日期:110-02-04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資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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