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於刑事法庭及民事法庭設置司法志工服務台,招募司法退休人員、公開遴選社會人士或經由同仁推薦具有服務熱忱、思想純正、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之社會人士擔任本院司法志工。為民服務項目:引導洽公民眾至承辦單位,指引刑事民事法庭報到、點呼、引導入庭、協助引導證人、鑑定人日旅費、遞狀、整理例稿、宣導資料及桌椅,扶持老弱、行動不便民眾等及其他便民服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