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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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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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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繳費便民服務民事訴訟費用共有現金、匯票、支票、多元化繳費(便利商店、ATM繳費等)、信用卡、金融卡及行動支付等繳費方式;閱卷費用另有提供悠遊卡繳費服務,金額上限為1萬元並於本院閱卷室繳納。

  1. 現金繳納
    持現鈔付款,請至本院民事庭聯合服務中心3號櫃台繳納
     
  2. 匯票、支票繳納
  • 以「臺灣高等法院」為受款人
  • 從金融機構購買後,請郵寄或臨櫃送交本院
  • 兌現後開立正式收據
  • 入帳日需3至7個工作日
     
  1. 多元化繳費
  1. 信用卡繳費
  • 無繳費金額上限
  • 繳納罰金/罰鍰/怠金性質之手續費由刷卡人負擔
     
  1.  金融卡繳費
  • 金額限制:每日最高限額,依各銀行規定
  • 手續費用:除臺灣銀行金融卡免手續費·跨行手續費10元由刷卡人負擔。
     
  1.   行動支付繳費
  • 可使用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台灣Pay
  • 使用台灣Pay繳費所生手續費10元由繳款人負擔
  • 發布日期:109-11-30
  • 更新日期:110-03-10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總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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