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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費用
民事訴訟費用共有現金、匯票、支票、多元化繳費(便利商店、ATM繳費等)、信用卡、金融卡及行動支付等繳費方式;閱卷費用另有提供悠遊卡繳費服務,金額上限為1萬元並於本院閱卷室繳納。
- 現金繳納
持現鈔付款,請至本院民事庭聯合服務中心3號櫃台繳納
- 匯票、支票繳納
- 以「臺灣高等法院」為受款人
- 從金融機構購買後,請郵寄或臨櫃送交本院
- 兌現後開立正式收據
- 入帳日需3至7個工作日
- 多元化繳費
- 繳費方式、期限及手續費等請參閱「法院提供便民多元化繳費方式使用說明」、「法院規費繳費單」或參考司法院多元化繳費服務專區
- 繳費後可於司法院案件繳費狀況查詢系統以「銷帳編號」查詢入帳情形
- 信用卡繳費
- 無繳費金額上限
- 繳納罰金/罰鍰/怠金性質之手續費由刷卡人負擔
- 金融卡繳費
- 金額限制:每日最高限額,依各銀行規定
- 手續費用:除臺灣銀行金融卡免手續費·跨行手續費10元由刷卡人負擔。
- 行動支付繳費
- 可使用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台灣Pay
- 使用台灣Pay繳費所生手續費10元由繳款人負擔
- 發布日期:109-11-30
- 更新日期:110-03-10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總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