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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公告招領拾得物(棒球帽、現金等)
拾得物清表如下,請遺失物所有人自公告日起15日內攜帶國民身分證前至本院政風室認領,逾期即依法處理。
一、拾得人於109年5月4日(星期一)在本院民事庭大廈2樓第十法庭,拾得黑色棒球帽1頂。
二、拾得人於109年5月5日(星期二)在司法大廈1樓大門口,拾得現金若干元。
三、拾得人於109年5月5日(星期二)在本院民事庭大廈B2機車停車場,拾得寶可夢抓寶手環1只。
四、拾得人於109年5月6日(星期三)在本院民事庭大廈2樓第十五法庭上訴人席,拾得ASUS黑色滑鼠1只。
五、拾得人於109年5月7日(星期四)在本院民事庭大廈1樓第一協商及調解室,拾得花朵圖樣直傘1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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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招領拾得物(棒球帽、現金等)jpg
- 發布日期:109-05-13
- 更新日期:109-05-13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