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物清表如下,請遺失物所有人自公告日起15日內攜帶國民身分證前至本院政風室認領,逾期即依法處理。
一、拾得人於109年5月29日(星期五)在本院刑事庭大廈2樓專三法庭,拾得Type-C傳輸線1條。
二、拾得人於109年6月5日(星期五)在司法大廈2樓刑事科第三辦公室前走廊,拾得律師袍1件(黑色網袋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