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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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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招領拾得物(直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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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得物清表如下,請遺失物所有人自公告日起15日內攜帶國民身分證前至本院政風室認領,逾期即依法處理。
一、拾得人於110年11月26日(星期五)在本院民事庭大廈2樓第二協商及調解室,拾得白色直傘1把。
二、拾得人於110年11月26日(星期五)在本院民事庭大廈2樓第十四法庭,拾得巴黎鐵塔圖案直傘1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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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招領拾得物(直傘)jpg
  • 發布日期:110-12-08
  • 更新日期:110-12-08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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