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物清表如下,請遺失物所有人自公告日起15日內攜帶國民身分證前至本院政風室認領,逾期即依法處理。
一、拾得人於109年12月25日(星期五)在民事庭大廈1樓第二法庭被上訴人席,拾得TOD'S咖啡色束口袋1只。
二、拾得人於110年1月6日(星期三)在民事庭大廈B1資源回收室,拾得粉色三星手機1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