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遺失物所有人自公告日起15日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院政風室認領,逾期即依法處理。
一、拾得人於112年12月12日(星期二)在司法大廈2樓西南側廁所,拾得綠色針織衫1件。
二、拾得人於112年12月14日(星期四)在本院民事庭大廈地下1樓專一法庭,拾得藍色格紋摺疊傘1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