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遺失物所有人自公告日起15日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院政風室認領,逾期即依法處理。
一、拾得人於112年09月26日(星期二)在本院民事庭大廈1樓第8法庭,拾得計算機(品牌:CASIO)1台。
二、拾得人於112年10月04日(星期三)在本院民事庭大廈1樓椅子下方,拾得玫瑰金戒指1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