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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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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招領拾得物(雨傘、外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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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得物清表如下,請遺失物所有人自公告日起15日內攜帶國民身分證前至本院政風室認領,逾期即依法處理。

  1. 拾得人於112年4月24日(星期一)在本院刑事庭大廈2樓專一法庭旁聽席,拾得天藍色童傘1把(白色傘柄、印有天氣卡通圖案)。
  2. 拾得人於112年4月25日(星期二)在本院民事庭大廈2樓第十一法庭旁聽席,拾得深灰色直傘1把。
  3. 拾得人於112年4月26日(星期三)在司法大廈1樓中木門旁回收區外,拾得黑色針織外套1件(品牌:VINO ROUGE)。
  4. 拾得人於112年4月26日(星期三)在本院刑事庭大廈1樓大門口,拾得普通悠遊卡1張。
  5. 拾得人於112年4月26日(星期三)在本院刑事庭大廈2樓專二法庭外,拾得天藍色直傘1把。
  6. 拾得人於112年4月27日(星期四)在本院刑事庭大廈2樓專二法庭,拾得現金若干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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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招領拾得物(雨傘、外套等)pdf
  • 發布日期:112-05-02
  • 更新日期:112-05-02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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