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得物清表如下,請遺失物所有人自公告日起15日內攜帶國民身分證前至本院政風室認領,逾期即依法處理。 一、拾得人於112年3月28日(星期二)在本院刑事庭大廈2樓第六法庭外座椅上,拾得ESPRIT黑色皮衣外套1件。 二、拾得人於112年3月30日(星期四)在本院民事庭大廈2樓第十四法庭證人席抽屜,拾得黑色棒球帽1頂(印有9V7 SPORT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