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高等法院

:::

公告招領拾得物(手錶、筆記本等)

字型大小:

拾得物清表如下,請遺失物所有人自公告日起15日內 攜帶國民身分證前至本院政風室認領,逾期即依法處 理。

一、拾得人於111年10月27日(星期四)在本院民事庭大廈2樓第1 3法庭,拾得Tissot手錶(棕色錶帶)1只。

二、拾得人於111年11月8日(星期二)在本院拾得資料1份。

三、拾得人於111年11月8日(星期二)在本院民事庭大廈1樓第2法庭外座椅,拾得黑色筆記本1本。

四、拾得人於111年11月8日(星期二)在本院民事庭大廈2樓第13法庭,拾得白色隨身碟(品牌:Transcend)。

五、拾得人於111年11月8日(星期二)在本院刑事庭大廈1樓大門口,拾得身分證1張。

六、拾得人於111年11月9日(星期三)在本院民事庭大廈1樓大門口,拾得harvard polo club手錶(銀色錶帶)1只。

七、拾得人於111年11月11日(星期五)在本院刑事庭大廈2樓第10法庭,拾得白色保溫杯1只。

八、拾得人於111年11月12日(星期六)在本院刑事庭大廈1樓大門口,拾得小米手環(本體)1只

。九、拾得人於111年11月14日(星期一)在本院民事庭大廈1樓第1法庭,拾得紅色眼鏡1副。

十、拾得人於111年11月15日(星期二)在本院民事庭大廈1樓AED自動體外電擊器箱上,拾得身分證1張。

十一、拾得人於111年11月15日(星期二)在本院刑事庭大廈1樓安檢門,拾得藍芽耳機1只。

十二、拾得人於111年11月15日(星期二)在本院刑事庭大廈2樓第7法庭,拾得卡套1只(內有悠遊卡、電話卡等)和鑰匙1 只。

十三、拾得人於111年11月16日(星期三)在本院民事庭大廈1樓至2樓樓梯間,拾得現金若干元。

十四、拾得人於111年11月16日(星期三)在本院刑事庭大廈1樓大門口,拾得身分證1張。

十五、拾得人於111年11月16日(星期三)在司法大廈1樓大門口階梯,拾得一袋物品(書本、哺乳巾等)。

十六、拾得人於111年11月17日(星期四)在本院民事庭大廈2樓第17法庭被上訴人席,拾得深藍色外套1件。

十七、拾得人於111年11月23日(星期三)在本院民事庭大廈2樓沙發區,拾得眼鏡(品牌:Fonfoni)1副。

檔案下載

  • 公告招領拾得物(手錶、筆記本等)pdf
  • 發布日期:111-11-29
  • 更新日期:111-11-29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