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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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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辦理111年通過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學者轉任法官遴選作業,自111年10月20日起至同年11月3日止受理申請,詳情請至司法院全球資訊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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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轉任法官(小圖)

司法院辦理111年通過未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取得法官遴選資格考試學者轉任法官遴選作業

1.受理申請日期:111年10月20日(星期四)至同年11月3日(星期四)止,檢齊應備表件,並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學者轉任法官」字樣,以掛號郵寄至「100203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司法院人事處(第五科)」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申請須知及申請表格可至司法院院全球資訊網(業務綜覽/人事專區/轉(再)任法官/學者轉任法官)瀏覽、下載。 (網址: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13-20-c4f58-1.html)
3.如有疑問,請洽司法院人事處,聯絡電話:02-23618577分機410,聯絡人:劉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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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法院公告pdf
  • 發布日期:111-10-18
  • 更新日期:111-10-18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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