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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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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招領拾得物(耳機、護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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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得物清表如下,請遺失物所有人自公告日起15日內攜帶國民身分證至本院政風室認領,逾期即依法處理。

一、拾得人於111年4月29日(星期五)在本院民事庭大廈1樓報到處,拾得白色耳機1副。

二、拾得人於111年5月9日(星期一)在本院民事庭大廈2樓東側殘障廁所,拾得護腰1只。

三、拾得人於111年5月11日(星期三)在本院民事庭大廈1樓報到處,拾得發票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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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告招領遺失物(耳機、護腰)pdf
  • 發布日期:111-05-16
  • 更新日期:111-05-16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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