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臺灣高等檢察署對於諸慶恩偽造文書案件聲請再審,本院於今(18)日收案,分案案號為110年度聲再字第123號,由黃惠敏法官(木股)擔任受命法官,依本院合議庭配置,審判長為許宗和庭長(乙股),陪席法官為黃玉婷法官(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