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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等法院109年第2次儲備聘用法官助理(法律專長)甄選口試名單、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1.臺灣高等法院109年第2次儲備聘用法官助理(法律專長)甄選口試名單、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如附檔。
2.本次考試不製發准考證,請應試人員於口試當日攜帶國民身分證、健保IC卡或駕照(請準備雙證件)以供查驗。
3.口試當日請由本院刑事庭大廈(臺北市博愛路127號)大門口進入,抵達3F後,將由保全人員協助通過管制門前往口試會場。
4.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應試人員應配戴口罩,並自本院刑事庭大廈大門口進入時配合測量額溫,如有發燒情形(額溫≧37.5℃),不得進入應試。
5.如有疑問,請電洽本院人事室蔡科員 電話: (02)23713261轉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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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院109年第2次儲備聘用法官助理(法律專長)甄選口試名單.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pdf
- 發布日期:109-11-24
- 更新日期:109-11-24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