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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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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等法院111年新僱駕駛應試人員審查合格名單及面試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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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 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2月22日

主    旨:公告本院111年新僱駕駛應試人員審查合格名單及面試相關事宜。

公告事項:

一、應試人員經書面審查合格名單如下:(按報名順序)

1.方O君   2.鄭O峰  3.莊O雄  4.游O璁  5.盧O楨  6.黃O銘  7.蕭O翔  8.鄭O  9.黃O瑞

二、面試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111年3月2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

  (二)、地點:本院刑庭大廈4樓會議室(臺北市博愛路127號4樓)。

  (三)、請於面試當日上午9時20分前至本院刑庭大廈4樓大廳辦理報到。

三、應試注意事項:

(一)、應試人員應攜帶身分證或健保卡、職業駕照正本參加面試,證件不齊者視同放棄,不得參加面試。

(二)、如遇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無法如期舉行 面試,將另行於公告辦理。

(三)、為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請配合下列事項:

             1、請配合本院1樓入口測量體溫,如有發燒之情形(額溫37.5度以上)不得進入應試。

             2、應考人應全程佩戴口罩應試,並配合本院試務人員指導。

四、聯絡人:朱書記官景桐、聯絡電話:02-2713261#8377

  • 發布日期:111-02-22
  • 更新日期:111-02-25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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