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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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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高等法院110年第2次儲備聘用法官助理【財稅專長】甄選口試作業(日期、地點、注意事項、口試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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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試日期、地點、注意事項、口試名單,詳如附檔。

二、應試注意事項:

(一)本次考試不製發准考證,請應試人員於口試當日攜帶國民身分證、健保IC卡或駕照(請準備雙證件)以供查驗,並請於2時20分統一於本院刑事庭大廈2樓法警室前報到。如不克參加請於2月9日下班前,致電承辦人蔡小姐(電話:02-23713261分機2326)。

(二)口試當日請由本院刑事庭大廈(地址:臺北市博愛路127號)大門口進入,抵達2F辦理報到後,將由工作人員協助通過管制門前往口試會場。

(三)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應試人員應配戴口罩,並自本院刑事庭大廈大門口進入時配合測量額溫,如有發燒情形(額溫≧37.5℃),不得進入應試。

(四)如遇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無法如期舉行考試,將立即公告於本院及司法院網站(徵人啟事欄),請應考人員隨時上網查詢。

三、如有疑問,請電洽本院人事室蔡科員。電話: (02)23713261轉2326

檔案下載

  • 甄選口試作業公告-高院110年第2次儲備聘用法官助理(財稅專長)pdf
  • 發布日期:111-01-18
  • 更新日期:111-01-18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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