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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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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招領拾得物(保溫瓶、藍芽耳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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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招領拾得物(保溫瓶、藍芽耳機等)

拾得物清表如下,請遺失物所有人自公告日起15日內攜帶國民身分證前至本院政風室認領,逾期即依法處理。

一、拾得人於109年9月4日(星期五)在本院刑事庭大廈2樓第一法庭,拾得白色象印保溫瓶1只(印有South Plastic Industry字樣)。

二、拾得人於109年9月7日(星期一)在本院民事庭大廈1樓第三法庭,拾得紅色鐵三角藍芽耳機1副

三、拾得人於109年9月7日(星期一)在本院民事庭大廈2樓中央休息區,拾得格紋框眼鏡1副。

四、拾得人於109年9月8日(星期二)在本院民事庭大廈1樓大門口,拾得深藍色摺疊傘1把。

五、拾得人於109年9月10日(星期四)在本院民事庭大廈1樓,拾得米色斜背包1只。

  • 發布日期:109-09-14
  • 更新日期:109-09-14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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