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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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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他調字第1號陳水扁偽證案件本院公開抽籤結果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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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他調字第1號陳水扁偽證案件本院公開抽籤結果新聞稿

有關本院104年度他調字第1號(原案號:101年度矚上更(一)字第3號)被告前總統陳水扁偽證案件,原合議庭為審判長蔡聰明法官、陪席法官郭豫珍法官(寒股)、受命法官崔玲琦法官(謹股)。因審判長於今(30)日退休生效,本院於上午11時整於司法大廈2樓法官研究室,以公開人工抽籤方式辦理分案,結果由林婷立法官(莊股)中籤。依本院法官會議決議,案件之被告為卸任總統,分案後,審結前,審判長因退休不能辦案者,三人庭由全體庭長、審判長、法官抽出一人組成合議庭,中籤者係審判長或法官時,以最資深者充任審判長 。故由最資深之郭豫珍法官擔任審判長,與陪席法官林婷立法官、受命法官崔玲琦法官組成合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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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09-01-30
  • 更新日期:109-01-30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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