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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招領拾得物(收納套等)
拾得物清表如下,請遺失物所有人自公告日起15日內攜帶國民身分證前至本院政風室認領,逾期即依法處理。
一、拾得人於109年12月3日(星期四)在本院刑事庭大廈3樓第廿三、第廿四法庭外座椅上,拾得粉紅色布質收納套1只。
二、拾得人於109年12月3日(星期四)在本院民事庭大廈1樓第三法庭,拾得十字架木頭串珠長鍊1條。
三、拾得人於109年12月3日(星期四)在本院民事庭大廈1樓第六法庭,拾得臺北律師公會律師袍收納袋1只。
四、拾得人於109年12月7日(星期一)在本院民事庭大廈1樓男廁,拾得書籍6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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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招領拾得物(收納套等)jpg
- 發布日期:109-12-10
- 更新日期:109-12-10
- 發布單位:臺灣高等法院政風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