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發布日:971120
類 別:新 聞 稿
摘 要:台灣高等法院有關抗告人即被告陳水扁不服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對其所為羈押之裁定,提起抗告一案之新聞稿。
附 件: (無附件)
內 容:臺灣高等法院新聞稿 97年11月20日為抗告人即被告陳水扁不服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對其所為羈押之裁定,提起抗告,本院合議庭已裁定命抗告人應於裁定送達後三日內補正刑事抗告狀抗告人本人之「簽名」、或由本人蓋章或按指印。